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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江苏省医师协会医师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8月30日 20:51

各市医师协会,委直及驻宁部队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我省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医师职业道德与执业水平,表彰奖励在医学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和对人民健康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医师代表,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省医师中开展“医师奖”评选活动,以此展现医师救死扶伤、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精神风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的执业医师。
二、推荐及评选程序
(一)推荐
1、候选人推荐:委直各单位、驻宁部队医院及各市医师协会按江苏省医师协会下发的候选人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
2、委直、驻宁部队医疗卫生单位推荐的人选,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单位盖章,直接报送;各市医师协会推荐的人选,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单位盖章,由各市医师协会审核确认后报送。
(二)评选
由江苏省医师协会负责组织在我省医务界有较高声望的专家及部分管理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产生江苏医师奖获得者候选人。
(三)公示
在江苏省医师协会网站设立公示专栏,将获得者候选人事迹及照片上网公示。公示期为15天,对公示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候选人资格。
(四)表彰奖励
召开颁奖大会,对获奖医师授予“江苏医师协会医师奖”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获奖医师的先进事迹经省医师协会推荐,由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弘扬以人为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的职业道德方面事迹突出,医德医风堪称楷模;
(二)在本职岗位上刻苦钻研业务,勇于探索、不断创新,成绩和业绩突出,受到社会和患者广泛好评;
(三)江苏省医师协会会员;
(四)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五)在医疗、预防、保健等机构中一线工作的临床、中医(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等医师;
(六)已获“中国医师奖”、“医师终身荣誉奖”奖项的医师不再参加评选。
四、评选时间
每两年评选一次。首届评选于2017年8月开始。
五、奖励名额
30名。分配贵单位名额    名。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请在www.jsma.net.cn 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江苏医师协会医师奖推荐表》,并认真如实填写,推荐表请粘贴近期1寸彩色照片(一式两份);
(二)先进事迹材料(2500字)、简历和先进事迹(300字)一并装订共2份;
(三)上述纸质材料需按推荐程序要求审核盖章后于2017年9月30日前寄 江苏省医师协会 范晓燕 收(南京中央路42号,邮编:210008),联系电话:025-83620665、13813976698;电子版材料(包括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简历、先进事迹(300)和1寸照片)请同期发至邮箱:summerxyyan@126.com
 
 
附件:首届“江苏医师协会医师奖”候选人推荐表upfile/File/201708/29/17313075.docx
 
 
 
江苏省医师协会
2017年8月28日